实验室认可(CNAS、17025)收费情况
1.收费项目与标准
1.1 认可收费项目为申请费(初次评审及扩项评审)、评审费(分为文件评审费及现场评 审费)和年金。
1.2 认可收费标准为:
申请费:500 元。
评审费:2400 元×人·日数。
年金:1000 元。
1.3 评审人日数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认可规则的规定核算。
1.4 CNAS 根据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的规模和评审范围的大小,以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为 原则,确定评审所需的人日数(具体参见附录 A:《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》)。
1.5 CNAS 在认可过程中发生的交通、住宿等差旅费,按照国际惯例由申请人或获准认可 机构承担,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国家相关差旅费规定执行。
1.6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合格评定活动的申请人,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际 惯例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。
2 收费要求
2.1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有义务向 CNAS 缴纳规定的认可费用。
2.2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应在向 CNAS 提出正式认可申请或复评、扩项评审申请时缴纳 申请费,申请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。
2.3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应在评审后缴纳评审费。
2.4 获准认可机构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 CNAS 缴纳上年度的年金。